[b][u][蘋果日報]誘少女酒店拍裸照 淫辱五私影妹 測量員判囚[/u][/b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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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中有事主被帶到油麻地聖地牙哥酒店拍裸照。
年輕工料測量員透過互聯網聘請私影 o靚模,誘得 14歲女生應徵拍性感照。他拍照時藉美感為名,擠弄女生胸部,更突然脫光其衣物肆意非禮。事後數月,他又以裸照要脅對方性交,最終被捕。警方發現其電腦內另藏四名少女的裸照及性感照,年紀最少的只有 12歲。昨日他在區域法院認罪,被判囚 2年 4個月。
被告盧卓鴻( 31歲)為工料測量員,被控非禮、製作兒童色情物品及以威脅手段促致非法性交共八項罪名。案發於 09年 1月至 12月,案中五名事主年僅 12至 15歲,全透過互聯網認識被告。除有一名事主曾是被告女友外,其餘四人均應徵任模特兒。
案情指,被告以網名「詩人」在網上登廣告聘私影模特兒,時薪 100元至 150元,每次拍照約兩小時。去年 8月, 14歲事主 X聯絡被告,相約見面,被帶到油麻地聖地牙哥酒店拍照。 X穿上自備泳衣先拍泳裝,其間遭被告以美感為由擠弄乳頭。被告又突然脫去其泳衣,拍下裸照,後更以手指插 X下體,致下體出血。
[b]12歲少女酒店拍裸照[/b]
X事後曾向朋友傾訴事件,於 10月報警。至 12月,被告來電揚言已看過 X全相及令她破處,威脅 X跟他性交,否則將其裸照放上網。警方乘 X與被告於今年 1月 22日見面時拘捕被告,並從被告家中電腦起回屬於 X的 127張相,其中 39張為裸照。警方另外發現其他事主共 403張性感照,其中 174張為裸照。
警方調查下發現,早於去年 1月至 8月間, 15歲事主 A曾兩度當被告模特兒。雖然她穿上衣服拍照,但遭被告借故觸摸胸部。 14歲事主 B則為賺 500元交結他班學費,甘願讓被告拍下裸照。 15歲事主 D任被告女友時,曾讓被告拍半裸照,其間遭撫胸。
至於 12歲女事主 C遭被告帶到酒店拍照,遭被告脫光衣服。被告以藝術角度為由,要她裸着身體擺性感姿勢,又多次撫弄其胸部。被告又乘拍 C泳衣照時,弄濕自己後剝光衣物,順勢壓着 C強吻,上下其手,又以陽具磨擦 C下體。 C其後以超時為由,要求離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