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印傭經血煮菜撤罪 無法證有害 法律界﹕難以現例檢控

Tags 標籤分類: 經血 , 有害 , 血煮菜 , 印傭 , 煮菜 , 血煮 , 例檢 , 法律 , 難以 , 檢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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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2009-07-16 16:52:28
    (明報)2009年7月16日 星期四 05:10
    【明報專訊】印傭疑因被僱主批評表現而耿耿於懷,原涉嫌以經血煮菜,惟控方後來以無法證明經血屬殘害性或有害物品,昨日主動撤銷印傭的控罪。有法律界人士表示,此情况難以用現時法例檢控。

    律政司 ﹕告一段落

    律政司發言人昨回應表示,警方將案交予律政司考慮後,律政司要求警方深入調查,當調查完畢後決定不宜起訴,所以撤銷控罪。至於會否向印傭作出其他起訴,發言人指事件已告一段落。

    原被指以經血煮菜供僱主食用的被告Indra Ningsih(26歲),本被控一項意圖損害而施用毒藥或殘害性或有害物品,案件昨再在觀塘法院提訊時,控方指索取律政司意見後,申請撤銷控罪,裁判官亦按其申請撤罪,並下令將保釋金歸還被告。

    政府化驗所 早前報告證實,涉案餸菜內確有經血。不過控方昨在庭外透露,由於沒有醫生證明到經血屬「殘害性或有害」,不符合控罪元素,遂撤銷控罪。

    大律師陸偉雄指出,除經血以外,即使施用的物品是痰、鼻屎等更污穢的物品,由於驗出帶病毒的可能甚低,未能證明是殘害性或有害,故難以用現時法例檢控。

    大律師﹕沒要求守行為奇怪

    陸偉雄又對控方沒有要求被告簽保守行為表示奇怪,他指出,雖然今次證據不足,但也可以簽保守行為來告誡及警惕被告,讓她知道今次行為是不值得稱讚,不再變本加厲。

    根據控方早前的案情指出,被告去年7月起受聘於將軍澳 維景灣畔 一家庭,但因工作表現差劣,不時被41歲女主人斥責。至今年4月14日,她涉以經血煮菜,遭暗中目睹一切的女主人報案揭發。 

  • 2009-07-16 16:54:55
    屌你老母, 咁JE係第時KF雞, M記果D快餐吐督痰落你D野食度都唔告得佢?
    咩世界?
    試下告佢果個你有錢佬~ 總之法律面前...
    #kill# #kill# #kill# #kill# #kill# #kill# #kill# #kill# #kill# #kill# #kill# #kill# #kill# #kill# #kill# #kill# #kill# #kill# #kill# #kill# #kill# #kill# #kill# #kill# #kill# #kill# #kill# #kill# 

  • 2009-07-16 18:44:16
    xx( xx( xx( 

  • 2009-07-16 22:53:37
    咁都告唔入:~( :~( :~( 

  • 2009-07-18 18:36:42
    樓主係咪之前pm過我個位?#bye# 

  • 2009-07-18 23:56:09
    無言 

  • 2009-07-19 11:06:37
    樓主係咪之前pm過我個位?#bye#

    #bye# 係~ 

  • 2009-07-29 08:35:46
    而家d人真係痴撚線@_@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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