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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本報訊】港女向年輕 18載深圳男友下體潑通渠水事件有新發展,潛逃 5日的她,前日凌晨往醫院探望男友之際被捕,女事主向公安大爆負心男友不是。原來她每月給男友 5,000元人民幣包養,惟男友嫌她出手低,另結新歡及毆打她;女事主盛怒下將通渠水潑向負心人下體。據公安表示,要待法醫鑑定傷者下體受傷報告,才能裁定其罪行。
被捕港女姓黃, 47歲,未婚,報稱在沙田一間酒店內酒樓當領班,月薪約一萬元。她說這段孽緣發生於一年前,當日她經同事介紹,在深圳羅湖區桂園路一間夜總會,認識當保安的 29歲河南男子陳敬友;交往一個月後,兩人已打得火熱並共賦同居,愛巢築在羅湖區紅寶路南村一個單位,月租 1,500元人民幣,房租由黃女支付,每個月且給陳 5,000元人民幣包養。
男友:別的女人出價更高
黃女前日被捕後向公安憶述傷人經過,兩人關係近期轉趨惡劣,上月 26日,她與男友在外用膳及喝酒,至翌日凌晨 1時,他們返回住處,她藉着酒意向男友質問:「我已經響外面收到風,你趁我返香港上班時偷食。」男友當時很生氣,大罵黃女一頓,接着提出分手,並稱:「你給的錢太少,別的女人出價更高!」
他們吵架完各自睡覺,至早上 11時,兩人起床後又爭執,黃女稱被身材健碩的男友毒打一頓,盛怒下衝入廚房欲取木棍或菜刀之類武器報復,但均找不到,卻發現由香港買來的一支通渠水,向當時躺在客廳沙發上看電視僅穿內褲的男友下體潑去。
黃女闖禍後逃離現場,但因匆忙間忘了拿身份證及回鄉證,數日來根本回不了香港,只躲在足浴中心避難,這幾天看了報紙後,發了手機短訊給男友表示會給他籌醫藥費。
至前日凌晨 4時,女事主拿着向朋友借來的一萬元人民幣,走到深圳市第二人民醫院男友留醫的病房,詎料甫出現即被埋伏的公安拘捕。據公安表示,要視乎男事主的下體傷勢程度,才能裁定黃女的罪行。據悉,男事主下陰傷勢屬三度燒傷,日前已進行過一次植皮手術。